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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浙江共美鸿辉年处理200万吨建筑资源绿色循环综合利用项目-浙江共美鸿辉年生产90万方再生混凝土绿色循环综合利用项目浙江共美鸿辉年处理200万吨建筑资源绿色循环综合利用项目—浙江共美鸿辉年生产90万方再生混凝土绿色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发布日期: 2025-06-17  源地址

1.招标条件

浙江共美鸿辉年处理200万吨建筑资源绿色循环综合利用项目—浙江共美鸿辉年生产90万方再生混凝土绿色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已由吴兴区发展和改革局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503-330502-04-01-96989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财政及自筹,出资比例为财政性资金约15%,其余自筹,项目业主为浙江共美鸿辉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建人为湖州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共美鸿辉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3500万元,工程概算2065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1426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28152.72平方米(约42亩),用地性质为工业工地。拟建设年生产90万方再生混凝土绿色循环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建筑面积约19716平方米,最大单跨42.16米,主要工艺设备包括商砼搅拌工艺设备、水稳工艺设备、破碎筛选工艺设备,红线范围外新建一条便道及一座便桥(桥梁总长约69米,最大单跨25.5米) 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城南工业园区富业路999-1

2.2本次招标范围:浙江共美鸿辉年处理200万吨建筑资源绿色循环综合利用项目—浙江共美鸿辉年生产90万方再生混凝土绿色循环综合利用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包括上述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具体要求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其中,?建筑面积19716平方米。本次招标控制价13645.0744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360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套施工图设计;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345日历天内完成竣工备案并交付使用

2.4其他:/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要求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承担本项目所有房建工程施工工作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注: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202278日起至投标截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202278至投标截止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78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其他 /

5.2 /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址:吴兴区东部新城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4

邮政编码:313000

话:0572-2535701

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址:吴兴区东部新城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4

邮政编码:313000

话:0572-2535701

8.联系方式

人:浙江共美鸿辉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湖州市二里桥路1019

人:王峰、胡锶嫄

话:0572-2535363

箱:/

招标代理机构: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州市田盛街815

人:徐杰

话:0572-2708071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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