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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国家大学科技园五期项目工程监理
发布日期: 2025-06-13  源地址

长兴国家大学科技园五期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国家大学科技园五期项目工程监理已由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504-330522-04-01-63393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长兴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长兴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5000万元;建设规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为39687.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75992.8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5912.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80.70平方米(消防泵房及楼梯),地下构筑物面积为428.57平方米(消防水池)。本项目建筑最大跨度为8.3米。共建7幢4层综合厂房,性质为工业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室外建设包括回填土、围墙、道路、停车位、给排水综合管线、电气及照明、弱电及安防、景观绿化及铺装等附属设施工程。建设地点:项目基地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高铁路东侧,发展大道南侧,总用地约59.53亩。

建设地点:项目基地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高铁路东侧,发展大道南侧,总用地约59.53亩。

2.2本次招标范围:长兴国家大学科技园五期项目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抗震支架、强弱电、智能化、亮化、暖通、装修、室外综合管线(包括室外给水管网、通信)、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围墙、路灯、充电桩、室外道路及广场、停车场、雨污水等)、市政道路、电梯等以及设备采购过程中的 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和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协调各单位之间、各责任主体之间及相关 外部单位之间与本工程相关的事宜等,以及配合委托人完成施工招标、设备招标等,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个日历天,从/ / / 日起,至///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540个日历天。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整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开工前监理准备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工程)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4/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等级及以上;或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分及以上。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其他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浙江省外监理企业拟投入项目总监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办理进浙备案,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材料(网页直接截图即可)】。

3.8///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3.10 /

(三)其他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206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5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6 13 日至20257 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7 4 093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

?其他:(1)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即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长兴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A幢8楼

联系人:诸工

电话:0572-629786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华府锦苑2幢一单元101

联系人:李工

电话:19816948313

邮箱:478333458@qq.com

行业监管部门/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长兴县明珠路689号

电话:0572-6012606、0572-6012702

2025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