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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吴兴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E号地块项目及吴兴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H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发布日期: 2024-10-25  源地址

1.招标条件

吴兴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E号地块项目及吴兴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H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代码2405-330502-04-01-489762、2405-330502-04-01-62282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州昱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A330502066000032900200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03850万元(其中:吴兴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E号地块项目138300万元、吴兴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H号地块项目65550万元),工程概算98578.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83700万元。建设规模:吴兴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E号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27490.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8723.5平方米(计容面积约为73150.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48767.2平方米;吴兴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H号地块总建筑面积约6308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1862.1平方米(计容面积约为3979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21222.5平方米,主要建设居民住宅及商业相关配套等建设地点: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E号地块位于织里镇织东新区单元,北临康泰路,南临东安路,东临染店港,西临大港路;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H号地块位于织里镇织东新区单元,北临康泰路,南临东安路,东临东尼路,西临染店港。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报建报批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总承包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路灯、亮化、幕墙工程、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节能、绿建、抗震支架、室外公共区域标志标线、标识标牌、智能化、变配电系统、综合管线及深化、气体灭火、电梯、配套市政、配套景观、公共区域精装、基坑支护、光伏等以及专变等专业部分的设计工作。

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的与工程有关的材料和设备(含备品备件)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施工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前期三通一平(满足施工阶段车辆运输、桩机进出场以及桩基检测设备等要求)相关准备工作等:总承包红线范围内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路灯、幕墙工程、海绵城市、节能、抗震支架、室外公共区域标志标线、标识标牌、智能化、亮化、变配电系统、综合管线、气体灭火、电梯、配套市政、配套景观、基坑支护、光伏、三通一平、场外工程(总图工程)以及出入口门卫用房等不含自来水、有线电视、通信、无线覆盖燃气、供电

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前后期(除涉及可研相关工作监理、第三方全过程审计、规划许可证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押金、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测绘前期水土保持、人防、防雷消防检测、等费用外)的所有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提交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临时用地审批(如需)、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绿建、水利、水土保持、交通、气象、排污、人防防雷、白蚁等)和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整体移交、资料存档备案进湖州市档案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均包含在本次招标事项内(以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工作(除各单项验收费用外)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上述工作产生第三方服务费、专家评审、交通费、资料费、税金等)均包含在本次招标内。

2.3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为900日历天

2.4其他:

2.4.1质量目标:合格(设计质量目标:合格施工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施工单位对应资质应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其结果应用的通知》(浙建建发〔2023〕98 号)要求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的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R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的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3.4?自201911日以来完成过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时间及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资料载明的为准)业绩;

3.5R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不可)兼任本项目1个施工负责人。自/ / / 日以来完成过/ 业绩;(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情况表)、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表(竣工验收意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等)。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和在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均被认可。);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派;

3.9R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资格1人,建筑工程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1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具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1R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19R1)本工程拒绝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等下载方式: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图纸等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26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其他:/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昱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佛仙路288号

人:许云杰

话:0572-293198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欣安路东源智能产业园19幢101号四楼

人:陈超

话:0572-2570251/18868248037

监督部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2-2535703

8.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0572-2559790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9.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招标、投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登录方式: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4)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1017日至2024年1022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