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安自来水厂收购及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泗安自来水厂收购及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经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5-330522-04-01-337607),招标项目的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兴清泉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泗安镇,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设计总规模为50000m3/d,并增加预处理、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等工艺及从泗安水库至泗安水厂新建源水管管线。本工程总投资约为15523万元。
2.招标范围:
2.1设计阶段: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方案设计及修改和优化(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管理协调及后续设计服务,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和现场服务等。
2.2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招标人及相关要求完成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预处理系统、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系统、厂区市政配套及新建管线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设计范围内的工作。
2.3提供设计相关服务:设计调整修改,配合各类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提供设计协调配合、常驻现场的设计代表、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参加竣工验收,协助及配合采购人进行施工招标、编制招标技术规范和要求,为采购人提供咨询意见,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可编辑的电子版)等。
2.4设计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服务期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另加后续施工阶段全程服务,后续施工阶段全程服务从施工图纸递交到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服务期安排应服从招标人要求。【注:以上设计服务期不包含招标人确认时间及政府审批时间】
2.5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招标人相关规定。
2.6本项目设计费约23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已注册用户,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
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9日9:00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地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清泉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士林路1129号地址: 长兴县中央大道2598号交投集团A座1401室
联系人:霍工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72- 6672505 电 话:0572-6533631
监督部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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