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服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秧宅村便民服务中心商业配套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已由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项目代码:2401-330502-04-01-99656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秧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秧宅村便民服务中心商业配套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A3305020660000346001001。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12600万元,建安费约6500万元,本次全过程咨询服务费约320万元。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2亩,拟新建总建筑面积为22619㎡。项目主要涵盖村委会管理用房2616㎡,配套的宴会厅及商业用房13178.9㎡,项目建成后提升基层组织形象和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含勘察设计、前期及后续审批手续办理、施工招标代理及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施工监理、第三方咨询服务费用的支付等,具体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地质勘察,根据设计需求布展勘察位置及钻探深度,提供地质勘察报告。
(2)项目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含项目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围护设计及后期施工期间配合服务等。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设计方案、初步设计评审,提出合理化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减少投资。
2.4.2前期及后续审批手续办理服务内容:
前期工作范围:项目的能评、环评、稳评、节能、图审、面积预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施工招标等工作的代理及审批报送。
施工过程及后期范围:承担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有审批手续、组织验收(含各专项验收)、空气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竣工备案、资料归档、整体移交等工作。
服务期限:从项目开始至项目全部结束为止。
2.4.3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4.4施工招标代理及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内容:编制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办理招标工程的发包申请、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办理及签发中标通知书,办理交易单等总投资内施工的招标代理服务。
2.4.5跟踪审计服务内容:对建设项目进行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投资概算、施工过程造价控制(技术变更、工程签证的审核、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审核等),项目结束后提供跟踪审计报告,做好项目国家审计的衔接及配合工作。
2.4.6第三方咨询服务内容:第三方咨询服务内容包括桩基静载试验、基坑监测、水土方案、节能评估、水质监测、绿建预评价、人防检测、水土验收、消防检测、防雷检测、空气检测等,该费用列入全过程项目管理中,费用为暂估,具体按照实际发生结算。
2.4.7归档工作内容: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程资料,并按规定时间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规定的工程档案。
2.5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结束且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为止。
2.6 项目质量目标:合格。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能力及承接工程造价业务的能力;
3.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4个。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须经联合体双方盖章)。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完成备案。
3.3 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序号 | 岗位 | 上岗证书要求 | 数量 | |
1 | 项目负责人 |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 | 1 | |
设计咨询组 | ||||
1 | 设计管理负责人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 | 1 | |
2 | 设计管理组员 | 房建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2 | |
项目管理组 | ||||
1 | 项目管理组员 | 房建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2 | |
监理管理组 | ||||
1 | 总监 |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专业) | 1 | |
2 | 专监(房建)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市级监理工程师证书 | 1 | |
3 | 专监(安装)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市级监理工程师证书 | 1 | |
4 | 专监(市政)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市级监理工程师证书 | 1 | |
5 | 监理员(房建) | 监理员及以上岗位证书 | 2 | |
6 | 监理员(安装) | 监理员及以上岗位证书 | 1 | |
1 | 招标代理负责人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录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相关网上截图) | 1 | |
2 | 代理员 |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人员身份在湖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身份录入(提供相关网上截图) | 1 | |
造价管理组 | ||||
1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建筑专业) | 1 | ||
2 | 专业造价人员 (房建)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 | 1 | |
3 | 专业造价人员 (安装)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 | 1 | |
4 | 专业造价人员 (市政)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 | 1 |
注: 1.以上项目管理人员为最低配备人员,不满足最低配备人员作无效标处理。
2.以上项目管理人员1人1岗,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得兼任,在投标时必须确定并提供相关材料。
3.所有人员应按合同承诺要求到位履约,实际实施中因乙方人员安排不足影响工作,甲方有权要求增加相关专业人员,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4.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湖州市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5.本项目允许拟派监理工程师有在监项目:□零个;?一个;□二个。(注:招标项目的招标人若允许拟派监理专项负责人有1个或2个在监工程的,投标人须确保原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允许其有1个或2个在监工程,否则视为有在监情况);
6.项目负责人到位率:85%以上。
项目管理组人员到位率:90%以上。
监理管理组人员到位率:总监90%以上,专业监理95%,监理员100%。
3.4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3.4.1 本工程拒绝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参与本工程投标。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http://ggzyjy.huzhou.gov.cn/)— “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2559790;CA锁办理:
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1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吴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xing.gov.cn/)首页“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8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湖公管办【2022】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1 招标人: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秧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秧宅村湖织大道旁
联系人:沈永萍电 话:0572-2553081
7.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南苑C幢2楼
联系人:马艳、沈薇 电 话:0572-2075988
7.3 监督部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2-2535703
7.4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0572-2559790
服务热线:4009980000
7.5 CA锁相关问题咨询客服
电 话:4000878198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Copyright © 浙江中用市政园林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HuaHuigroup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7033212号 公安备案号:33052302000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