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太湖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三期)已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湖新区审批〔2024〕1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州新创园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浙江天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新创园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I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南太湖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三期)投资估算约/万元,工程概算约17565.65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6208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包含南太湖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中1#-4#宿舍公寓楼等装修,总装修面积约63000平方米。建设地点: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内,东至康山大道,南至王家漾路,西至长西路,北至东坡路。
2.2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装修及配套安装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8864.3693。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1#和3#楼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达到35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反映项目特征的关键页)、竣工验收记录(报告)关键页【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如有)盖章】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投标人如提供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其承担的工作应与其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合同中装饰装修金额必须符合业绩金额条件,若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合同无法反映装饰装修施工金额的,可补充业主盖章的投标清单或结算审计资料等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认可;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联合体业绩的,联合体承包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由投标人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投标人除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需体现双方相关职责等内容;如为分包工程业绩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采集录入的,且符合招标业绩条件要求,予以认可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3.7?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 不少于2名;【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0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3.14□/。
4.资格审查条件
4.1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内容。
5.招投标方式
5.1 公开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6.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5日9时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湖州新创园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代建人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田园东路228号经开大厦
联系人:朱女士、余女士
电 话:0572-2939676
8.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联系人:邓旭
电 话:0572-2567837
8.3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4009980000
8.4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8.5 监督部门: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2-2590110
地 址: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红丰路1568号)
9.其他
9.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9.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1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2024年 9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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